落实生态修复回访,让补植更见复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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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长势良好,但周边杂草、藤蔓需定期清理,以免影响树木生长。”“前期部分区域存活率较低,应抓住当前有利天气,尽快补种,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植树节前夕,在大盘镇“杨树湖”山场,磐安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补植复绿“回访”活动,实地勘验生长情况,切实做好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2023年5月,蒋某某、李某某因在该山场滥伐林木蓄积37.827立方米,造成原有植被毁坏,被判处刑罚,并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山地人工造林生态修复方案,于2023年12月前在原伐山块范围内共同完成造林种植,并在造林后抚育管护两年,如当年存活率达不到85%以上,需在次年春季进行补种。 “前期树都种下了,今年是第二个管护周期,生长态势如何?”法官们都很惦记。 为确保生态修复效果,磐安法院法官前往补植山地开展实地核验工作。现场,法官向蒋某某、李某某详细了解补植苗木的特性。法官与检察官一同对苗木存活情况、补植面积进行勘测,补植区域苗木平整规范、整体长势良好,然而,检查中也发现部分苗木未存活、杂草较多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法官提出要及时补种、加强管护等建议,蒋某某和李某某当场承诺,将按照实际情况做好后续补植和管护工作,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判补植,更盼复绿。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为避免一判了之、流于形式,磐安法院会同资规部门出台了《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结合实际量身定制科学、可操作的生态修复方案。同时,建立生态修复回访制度,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山林,对生态修复情况开展“回访”工作。通过动态跟踪,持续督促责任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切实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让“补植”真正能够“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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