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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法院夏季集中执行行动|夏日“风暴”广席卷 持“执”以恒护营商
发布时间:2024-09-20 【字号: 关闭

为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高院关于开展“执护营商”夏季集中行动要求,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执行工作实际,聚焦5万元以下小标的、涉民工工资、拖欠民企账款等执行案件,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夏季集中执行行动,统筹辖区法院开展执行攻坚,卷起一场夏日执行“风暴”。

8月27日上午8时30分,来自金华中院及婺城法院、金东法院的执行干警迎着晨光,在中院南广场集结。“行动开始!”随着金华中院执行局局长贺利平一声令下,在陆金才、韩红艳、朱国勇、刘清清等执行监督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兵分六路奔赴执行现场,辖区其他基层法院亦同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金华中院统一调度,事先全面摸排重点案件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状况,研判、制定行动方案,确保执行行动规范高效。

全市法院共出动49辆警车、162名执行干警,深入执行现场带回了一个又一个“好消息”。

执行现场
      在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婺城法院执行干警正在对一辆宝马牌小型汽车进行扣押。经了解,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婺城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有车辆,责令被执行人刘某某限期交出车辆,但其逾期未交车亦未履行债务,鉴于案件标的较大且车辆初评价格较高,执行干警在收到案涉车辆线索后,立即奔赴现场,在多方协助下顺利扣押到位。

执行现场
      沈某因经营周转向朱某借款10万元,到期后未偿还借款,朱某向法院起诉经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金东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沈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后甚至拒接电话。经事先调查摸底,金东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沈某临时居住场所,顺利将沈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威慑下,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与朱某协商,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执行现场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某某等16人与被执行人武义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被执行企业拖欠员工工资16万余元,该企业资不抵债已申请破产清算。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优先受偿,武义法院经“执破融合”综合研判,联合县人社局、属地街道、财产评估公司等,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企业清点查封财产,并同步委托进行司法评估,有力推动该企业名下财产先行处置。

经过一上午的奋战,金华两级法院共强制传唤82人,扣押10辆车,执行到位案款1714.45万元,执行完毕案件44件,执行专项行动“首战”取得了显著成效。下步,金华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执护营商”夏季集中行动,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以“真金白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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