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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法院“三强化”提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
发布时间:2018-11-19 【字号: 关闭

今年以来,东阳法院以提升自动履行率为着力点,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该院民商事收案14302件,调解撤诉7424件,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79.7%,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1649件,同比下降8.27%,有效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

一是强化当庭履行。对能够当庭履行的调解协议,加大当庭给付力度,不再给其限定履行的期限,以减少义务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调解协议的机会。尤其对于标的较小的、欠薪、邻里纠纷金钱给付案件,尽可能地要求义务人当庭给付,即使不能全额履行的,也要部分履行,或者由他人代为部分履行。同时,对于当庭调解而不能当场给付的案件,通过订立“附条件”条款,约束债务人短期内自动履行。今年以来,该院已调解结案4010件,其中因当庭履行无需制作调解文书的有350件。

二是强化意识前瞻。将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将调解执行率指标纳入法官业绩综合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年底考核制度。通过将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自动履行率、申请执行率等纳入考核框架内,强化法官审判兼顾执行的前瞻意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不及时履行的案件进行后续跟进,提醒当事人履行义务,为案件自动履行打好源头基础。

    三是强化法律宣传。该院组织人员深入街区、村委张贴执行公告200余张,结合普法活动发放执行宣传资料800余份。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执行现场3次,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典型执行案例108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1684余人次。通过加强执行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形成“舆论通缉”和“道德审判”,倒逼358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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