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法院简报(工作信息)》第5期(2016) | |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简报 第5期 (工作信息)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编
武义法院以记分管理把握执纪问责“四种形态” 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年”活动 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武义法院针对干警及编外人员日常工作生活中易发常发的轻微问题,出台《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记分制管理。 一是细化负面清单。明确违反作风效能建设、审判工作纪律、执行工作纪律、业外行为规范、综合管理规定等应予记分的36种情形,并细化各种情形的记分标准。二是规范记分流程。记分情况实行通报制,决定对部门或个人记分的,及时告知被记分对象。部门和个人对记分有异议的,可书面向考评小组提出异议,考评小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或决定。三是实行分类处置。干警首次被记分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约谈提醒;因同一事项被再次记分的,由部门负责人向院党组作书面检查;记分达一定分值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直至当年公务员考核给予负面评价。编外人员被记分的,由部门负责人约谈提醒;记分达一定分值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直至扣除当年年终奖。(张玲莉) 浦江法院借力专业调委会诉前化解纠纷效果好 去年以来,浦江法院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成立了消费纠纷、商业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4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处各类纠纷800余起,司法确认652件,效果良好。 一是加强履职保障。各专业调委会设立固定调解室,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和电脑、电话机等,并安装监控设备。组建调解员队伍,共聘任了11名专职调解员、25名兼职调解员和5名专职律师,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庭审观摩,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二是强化联动对接。法院相关业务庭与专业调委会实现一一对接,落实资深法官对纠纷调解进行跟踪指导。对涉专业复杂或法律适用棘手的案件,共同研讨,通过答疑、会诊,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成功的及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做好备案登记,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三是规范调解行为。严格规范纠纷受理、组织调解、协议书制作、履行回访等程序,规范文书档案格式,制作调解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公示调委会的业务范围、调解程序、纪律制度等规定,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张国栋) 义乌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效果良好 今年以来,义乌法院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规范化。1至6月,该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共办案2093件,占同期全院结案数的17.4%。 一是量化办案指标。明确规定院长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2件,副院长不少于24件,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分别不少于法官人均办案数的30%和50%。二是建立对比提升机制。审管办定期发布包括院庭长在内的全院法官办案情况表,详细通报当期结案、平均审理天数、调撤率与二审发改瑕疵等情况,形成院庭长与法官相互对比、互相提升的办案氛围。三是理顺审判管理职能。修订诉讼案件、执行案件法律文书审核签发规定,明确院庭长仅对重点信访老案难案、社会高度关注案件、久拖未结案件进行签发,使院庭长更好地回归审判本职。(应金鑫) 婺城法院“三个一”工作机制护航G20峰会 为全力做好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确保峰会期间重大案件零炒作、矛盾纠纷排查零死角,婺城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讨论制定 “三个一”的工作机制。 一是风险“一案一查”。每位审判人员对承办的每件案件都要进行排查,并作出风险评估,对排查出来的重大敏感案件,特别是涉及“农嫁女、非法集资、涉藏涉疆、涉宗教”等特殊类型案件,由安保部门协同审判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及时采集、汇总相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动态掌握其活动轨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措施“一案一策”。对排查出来的有重大涉诉信访嫌疑的案件及信访老户,召集各业务庭室及安保部门进行深度研判和诊断,对每件涉诉信访案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策略,群策群力,采取多元化解决方式,力争将矛盾纠纷、涉诉信访化解在最基层。三是跟踪“一案一档”。对有重大涉诉信访嫌疑的对象,根据排查摸底所取得的相关信息进行建档立册,一案一档。对老信访对象,其档案中不仅要有接访人员制作的接访登记,还要有法警专门制作的信访调查笔录及全程录音录像,且一访一录,为以后对信访对象采取相应措施提供证据基础。(李建军) 永康法院“三步走”提升审执质效 日前,永康法院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各项审执质效数据进行了,并采取三项措施提升审执质效。 一是直面问题关注弱项数据。制发《审执公正效率效果数据报告》,对质效数据逐一点评,尤其对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12个月以上未结案数等弱项数据,细化到人、到案进行分析,深入查找存在的原因和不足。二是逐项整改加大落实力度。严控案件审限,重点对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强化案件流程节点管理,提高送达效率,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当庭宣判率。及时跟踪案卷归档和上诉案件移送情况,积极联系、提醒、敦促,最大限度缩短案卷归档周期及上诉移送天数。三是强化监管建立常态机制。落实数据通报制度,每周通报收案、结案、未结案及上期对比情况,每月评析各项审执数据及办案法官收、结、未结案情况,并对审执数据进行排序公布。建立健全刑事案件的周一汇总制度、民商案件的审判例会制度、执行案件的难案大案会诊制度以及法庭庭长例会制度,着力破解疑难问题。落实已结案件每案必查制度,对发改案件实行每案分析点评,着力提高案件审执质量。建立审判(执行)管理系统数据定期检查制度,业务部门自查和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着重审核信息录入、裁判文书上网与庭审录音录像工作是否规范,以更好地服务审判管理和法官办案。(徐廉球) 报:本院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送: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
|
【返回页顶】【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