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中院简报 第2期 (工作信息)》(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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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简报
第3期
(工作信息)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编
暨军民市长与汤海庆院长共同主持召开府院联席会议
合力推进依法行政
为有效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新要求,合力打造法治政府,
中院立案一庭联合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践行司法便民
为更好地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减轻当事人诉累,日前,中院立案一庭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支持,在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5家律所指派律师轮流值班常驻办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一是提供法律咨询。对咨询具体个案或法律实体处理问题的来访群众或当事人,统一引导至工作站,由律师提供咨询意见。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对符合援助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避免来回奔波;受理并初审有关申请人提出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协助符合条件的来访群众或当事人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向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三是跟进法制宣传。配发相关的宣传资料及书刊,开展维权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氛围。(徐肖闻)
中院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庭审记录改革
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法院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院提出三项具体措施对全市庭审记录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认识庭审记录改革的重要意义,更新观念,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各法院要配齐配强力量,明确具体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进一步形成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着力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订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循序渐进推进改革工作。二是大胆尝试,扩大试行范围。各法院要立足本院实际,及时扩大试行的范围,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以及小额民商事诉讼类案件,中院的减刑假释及二审简单案件均可纳入试点范围。三是依靠科技,加强硬件保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结合高清数字法庭的改造,增配独立录音设备,进一步提升录音录像质量,形成以高清数字法庭为主,录音备份系统为补充的硬件保障体系。(张斯欣、本室)
中院执行局会同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出台意见 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执行局、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会议纪要精神,有效开展民事执行案件涉案车辆协助执行工作,日前,中院执行局会同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出台《关于建立高速交警协助控制被执行车辆对接联络工作机制的规定(试行)》。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控制车辆范围。协助控制的车辆为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提交到省高院交警总队拦截系统的被执行车辆。二是明确接收时间。高速交警在查扣涉案车辆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所在地法院执行局,各基层法院执行局接到中院执行局指令或高速交警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车辆查扣现场接收。三是明确纠纷归属。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引起的纠纷与争议,由执行法院负责处置;协助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拖车费、停车费等)由法院在接收车辆时即时付清。四是确立奖励机制。对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李靖东)
报:本院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送: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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