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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法院开展“三进三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3 【字号: 关闭
金中法〔2013〕29号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全市法院开展“三进三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院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三进三促”活动。现将《关于全市法院开展“三进三促”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意见》的要求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三进三促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省高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印发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法院开展“三进三促”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会议精神,正确把握“稳中求进、赶超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三进三促”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三进三促”活动,为推进“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积极服务园区企业发展,加大企业创新发展保护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密切联系基层社区,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结合校园特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送法活动,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活动内容
(一)法律进园区,促发展。围绕金义都市新区、义乌国际商贸综合改革试点、双千亿工程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园区企业发展,强化涉诉企业的前瞻研判,加大企业创新发展保护,提高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防范能力;依法稳妥审理因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引进、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推进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助推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脱困解难,积极引导淘汰产业走市场化简易破产,尽快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认真剖析类型化案件,加大审判工作态势分析,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整合两级法院的专业法律人才资源,加强与园区管理部门对接,配备专门服务团队,当好“三员”,搞好“三进”,即:当好宣讲员,送法制宣传进园区;当好调解员,送人民调解进园区;当好服务员,送法律服务进园区,着力为园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零距离优质法律服务,为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市“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法律进社区,促和谐。密切联系基层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社区组织共同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深化诉调衔接机制,指导、协助矛盾化解,加强法制宣传、基层民主建设,推进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从群众实际法律需求出发,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展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活动,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疏导社会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立足审判职能,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针对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离婚、赡养费、抚养费、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其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法律进校区,促成长。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共同搭建互动平台,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的精神,结合校园特点和青少年群体特点,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依法维权的指导,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学法守法习惯,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法院与学校的良性互动机制,组织青年法官“走出去”进校园,结合青少年维权需求,有针对性地选取素材编写宣传资料,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人员到位、资料到位、服务到位等“三到位”,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教育,切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学生“请进来”,在法院开辟第二课堂,为学生学法用法提供实践场所,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法庭观摩等活动,使其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效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四、活动安排
从2013年3月份开始,到2013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干警对开展“三进三促”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并分解具体任务,落实责任。
(二)落实举措阶段(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都落到实处。做到:一要任务再落实。根据任务分解意见,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配合部门,细化进度安排。二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活动小组办公室要开展检查,各项任务进度及成效实行通报。三要强化考核及责任追究。加强对“三进三促”活动完成情况的巡查,对工作作风不实、活动推进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考核制度,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结合全市法院“三进三促”活动,做好本次活动的总结、考核和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进三促”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将其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深化能动司法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加大推进力度,认真部署开展好此项活动。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市中院决定成立由院长汤海庆任组长,副院长范旭东、宋耿金、黄美园任副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及审委会专职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良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胜同志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另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各基层法院要成立活动领导组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审阅材料、参加会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检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与干警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相挂钩,做到工作有目标,落实有计划,完成有考核,以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要把开展“三进三促”活动与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三进三促”活动的工作机制,构建“1+3”工作模式,即1名领导或中层负责人固定联系一个园区、社区、校区,聘请1名联络员、1名调解员、1名宣传员,定期收集问题,座谈或会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社会与法院之间的联动,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力争通过本次活动,助力“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建设,促进金华法院及法官队伍素质的有力提升。要切实把本次活动作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展示司法公信的过程。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典型经验和实际效果,大力宣传活动中出现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对在活动中出现工作应付、态度生硬、作风不好等问题,要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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