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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法院多方联动深化诉调衔接及司法确认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2-08-16 【字号: 关闭

 

  

        编者按:近年来,婺城法院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探索创新,多方联动,构筑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该院被评为全省、全市法院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今年1月至7月,该院诉前调解确认案件850件,诉中委托调解确认312件,合计1162件,占民商事审判案件的33%,全省领先,在全市排名第一,受到省高院俞新尧副院长和中院徐建新院长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专版刊登了该院的优秀做法。现将该院的做法予以刊发,供学习借鉴。

   

     婺城法院多方联动深化诉调衔接及司法确认工作成效明显

   

         一、组织建设, 夯实基础,构筑调确工作机制。一是党委支持。诉调工作开展之初,深入调研了解诉调衔接工作现状并形成报告,积极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政法委汇报,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现已累计拨付诉调工作专项经费65万元。二是建章立制。按“边推进、边规范、边提升”的工作思路,由政法委牵头,法院与司法局每月举行一次诉调工作联席会,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措施,相继出台《关于诉调衔接实施意见》、《联合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等十余项制度,诉调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有章可循。三是引导调确。推行司法确认的引导机制,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员或法官参与的“人民调解→引导→司法确认”、“受理案件→委托调解→引导→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引导→司法确认”等“一条龙”调确机制,破解了制约调确工作的瓶颈。四是目标管理。调确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目标和部门目标量化考核,实行每月通报。依照审判职能,分别确定考核指标,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在立案庭、人民法庭、交通巡回法庭落实专人负责,合力推进调确工作。

        二、创建平台,以点扩面,发挥调确辐射效应。一是内搭平台。请进来,在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中心,所辖三个人民法庭各设立人民调解室,配备2名人民调解员,并向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辐射,为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创设便利条件,建立相互联动的收案、调解、确认一站式服务。二是外设平台。走出去,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在各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共同参与调解,成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司法确认的便民站点。三是联建平台。加强联合沟通,实行优势互补、互助互促的调确机制,先后与公安派出所、劳动监察等部门对接,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平台,支持行政调解。四是回应平台。树立司法确认新理念,充分借鉴诉调衔接平台的辐射效应,回应社会,满足保险行业、音乐协会等行业的司法需求,如为平安保险“快易免”服务体系再助力,确立每周三为“平安服务日”,处理平安保险理赔案件的调确,促进行业调解,实行诉调网络全区覆盖。

        三、强化指导,联动调解,提升调处纠纷能力。一是网格化指导。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实行“组团式服务,网格化管理”,依法官专业特长和辖区各乡镇街道的案件特点,选派27名资深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指导员”,建立“一对一”指导模式,人民调解指导趋于网格化。二是多元化培训。联合司法局、公安派出所、行业管理等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员指导培训,提高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行集中培训和分散指导相结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培训,主要讲授法律基础、业务技能和文书制作等,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开展个案指导、庭审观摩等活动,提升调处技巧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调解观摩活动23次,集中培训6次,培训人员400余人次。三是联动式调解。发挥驻院和驻庭人民调解的职能,不断拓宽调解案件的范围,实行移送委托调解机制,对适宜人民调解的新收案件,在立案前移送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实现诉前分流;对审理过程中有调解意向的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出具委托调解函移送人民调解员调解。开展诉前协助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的请求,及时指派人民调解指导员参与指导,并协助调解,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矛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联合乡镇(街道)、信访和其他部门共同调解,实行齐抓共管,合力化解矛盾。四是便捷化调确。创新司法确认的方式和方法,制作格式化的调解协议书、告知书、委托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方便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设立司法确认站点,由专职法官负责,对有法官参与调解的案件,做到即调即确;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边受理边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即确认,不能当日确认的,告知司法确认所需的时间;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使司法确认工作简便、快捷,实现效力对接。1-7月,调解纠纷1000余件,经司法确认504件。

        四、注重宣传,传达影响,推进调确工作新发展。一是借助媒体宣传。借助金华日报、今日婺城等党报、金华新闻联播、百姓直播间等群众喜爱栏目,针对性开展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的宣传报道,使调确工作走进百姓生活。同时,利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等专业媒体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调确工作影响力,2012年来共刊发宣传报道近60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编撰诉调刊物。为交流调确工作经验,丰富调确理论水平,推动调确工作发展,该院2008年与司法局联合创办了《诉调衔接工作动态》季刊,赠送给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将诉调衔接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传达,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刊发调研性文章40余篇,工作性报道100余篇。三是制作宣传手册。将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流程、相关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通过送法进企、送法下乡、人民调解指导培训等形式发放手册1500余份,广泛宣传诉调衔接司法确认工作的优点、效果和效力,让更多的纠纷吸纳到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之中,推动调确工作有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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