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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规划处处长范明志一行到义乌法院专题调研“案多人少”问题
发布时间:2011-11-04 【字号: 关闭
  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规划处处长范明志一行在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的陪同下,到义乌法院调研 “案多人少”问题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中院副院长邵永龙、研究室主任楼常青以及金华地区案件量较多的东阳、婺城、浦江、永康、兰溪、义乌等6家法院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范明志处长首先介绍了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改革试点方案,通过完善案件审理程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法官统一派遣、流动和候补制度、信息技术等四方面探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要求各与会人员畅谈己见,共同完善试点方案。
各法院与会人员结合审判实践,对方案稿提出完善意见,并就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提出了建议,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研究立法对特定案件设立调解前置程序,可以分流一部分案件。比如医疗、保险案件等。二是研究送达制约效力,完善送达方式,对留置送达中“同住成年人”作扩大解释,对其他方式送达的以有情形可证明当事人已收到为准。三是研究二审书面审理和径行裁判的程序,简化二审审理程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审判资源。四是研究法官资源的有效利用,一方面合理配置法官资源,如执行人员实行警务化,书记员用其他方式招录,普通程序尽可能适用人民陪审员等;另一方面改进考核机制,保障法官的合法权益。五是“案多人少”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建立“三信一公”,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从源头减少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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