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4年2月26日在金华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洪宾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3年的工作情况和2004年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3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克服“非典”带来的困难,加强审判工作,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75679件,比上年增长了4%,其中受理办结的民事、执行案件一直居全省首位;中院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8794 件,比上年增长了4%。特别是4至6月“非典”期间,全市法院“一手抓防治,一手抓审判”,审结案件不降反升,共办结各类案件18724件,同比上升了 21%。 (一)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分子。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848件,判处犯罪分子7136 人。 严厉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做到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形成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强大惩治力和威慑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如王道华等6人贩毒集团,涉案毒品高达76.35公斤,系迄今为止我省最大的贩毒案件,中院判处5人死刑,1人死缓,充分体现了从重打击的力度。 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走私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共审结此类案件243件。在审理过程中,注意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 严肃惩处职务犯罪。重点惩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31件,判处犯罪分子144人。通过对大案、要案的审判,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原义乌建行信贷经营科客户经理刘伟峰,伙同其兄刘俊峰贪污公款2100万元,中院审理后分别判处死刑和死缓。原金华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徐青、原金华市残联理事长施长团、原金华市工商局局长楼文贵等5名县处级干部犯受贿罪,被依法惩处。 注重人权保护。全市法院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共为627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中院在押解刑事被告人时采取戴头罩的做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全市法院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共有8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审理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件有54件。 (二)精心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强化调节职能,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合同和信用关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行为,保障金融债权,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42549件,比上年增长了18%。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针对本市民营经济起步早、发展快,民营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例较高的特点,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建立了涉及民营企业的大要案报告和督办制度。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全市法院注重工作方法和办案效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妥善处理涉农纠纷。全市法院认真妥善地审理好农村承包、土地平整、土地使用权流转纠纷等涉农案件372件,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繁荣和城镇化进程。针对我市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增多的情况,中院专门组织各法院,对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对策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成果,用以指导审判工作。 (三)认真审理行政案件,推进依法行政。共办结各类行政案件492件,比上年增长了32 %,尤其是土地、房屋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纠纷上升幅度较大。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还执行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城建、计生等非诉案件1073件,支持了行政执法工作。 (四)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整治执行环境。全市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21140件,标的额14.5亿元。 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狠抓实体执结率,严格控制程序结案和再执行凭证发放,实体执结率比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对于中止或发放再执行凭证的案件,在发现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时,及时予以恢复执行。全年共有3481件案件恢复执行,其中全部执行完毕的2507件。在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同时,注意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多管齐下加大执行力度。全市法院积极慎重运用多种手段,如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举报奖励、排期执行、轮换执行等,加大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多渠道地拓展执行新路子。对一些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通过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令执行等方法,将难案变易。全年共提级、交叉和指令案件369件,其中已执结完毕326件,一大批多年未结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中院组织全市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严肃查处和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已有8人被判处三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加大民事制裁措施的运用,有1000多名被执行人被罚款或司法拘留,执行环境有了较好的改善。 (五)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审判效果。全市法院深入推广“枫桥经验”,积极配合基层组织开展安全创建工作。共培训治调干部146次,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派出法官到学校讲授法制课168 人次,组织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和部队战士旁听案件审理159次。进一步加大调解的适用力度,特别是在审理离婚、“三养”和邻里纠纷案件时,将调解作为优先使用的方法。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66.5%,有效地消除和化解了矛盾。 二、秉持公正效率,稳步推进法院改革 全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法院改革,优化工作机制。 (一)加强管理,保障司法公正。一是严格规范审判活动。全市法院不断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加强审判活动管理,实行立审分开、审执分开、审监分开,使审判活动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纳入依法和有序的轨道。中院制定了《执行工作内部流程管理规定》,规范执行工作。并对评估、审计等中介事项的管理进行改革,由司法鉴定处统一委托中介机构,消除了多头管理的漏洞。二是全面推行法务公开。中院制定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务公开事项》,内容涵盖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收费办法和办案纪律四个方面,进行了公开公示,提高办事透明度。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护短、不遮掩,坚决依法纠正,全市共再审改判案件49件。 (二)优化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全市法院深化简易程序的适用,推行普通程序简便审,实现审判案件繁简分流、审理程序繁简分流,达到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讼累的效果。全年简易程序适用的比率为75.7%。为保证简易程序案件的质量,重点加强了庭审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工作,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论证。各法院还先后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在立案后即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进行调解,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 一年来,全市法院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案件审限。利用审判管理软件跟踪和监控案件的审限,对即将到期的案件采用督办令等形式,及时予以提醒和催办,并严格了处罚措施。全市还开展了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大检查和清理未结案活动,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三)突出重点,落实司法为民。全市法院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中院制定了十六条具体措施,并在审判工作中予以落实。各法院采取专人接待导诉、开展巡回审判、开设休息日法庭等各种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工作中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对这类案件实行优先审理和执行,践行司法为民。一年来,共为2089件案件的当事人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99.8万余元。通过设立“帮民工绿色通道”、开展追薪专项执行等活动,执行了欠薪案件677件,标的406.14万元,为1314名务工者追回了工资。 三、强化监督制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以强化监督机制为手段,以提高法官素质为目标,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实现了中院党组提出的全市法院全年“零违纪”的目标,中院已连续4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典型学习,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活动。以“四查一谈一讲评”的形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重点整治法院队伍在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宗旨观念和审判作风。一年来,共有38个集体和 178名个人立功或受到嘉奖,中院执行局、东阳法院和婺城法院刑庭被荣记省级集体二等功,中院还有3名法官荣获市人大常委会授予的“人民满意的法官”的光荣称号。 (二)深化业务素质教育。全市法院围绕构筑学习型法院的目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和审判任务的需要。中院先后组织开展了学术讨论会、专家讲座等学术活动,举办了6期培训班,举行了“十佳审判长”评选活动,在全市法官队伍中兴起学业务、比业务的热潮。中院有6名干警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三)强化队伍廉政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执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有”以及“六条禁令”的规定,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严格财产拍卖、款物发放等工作,中院还制定了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两书一谈诫勉制度,遏制和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加大案件督查力度,除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外,全市法院在司法大检查期间重点检查了诉讼、执行和法医鉴定案件6271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中院抽调基层法院业务骨干对中院办结的578件案件进行了检查。 (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调查和答复。建立了院长约见制度,面对面听取信访人员意见,有效解决了重大信访和重复上访问题。在加强日常信访工作的同时,变当事人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实地解决问题,使一批上访老户服判息讼。全市法院受理的来信来访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同比下降了23.7%。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多渠道多方式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中院的智能化审判办公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大楼彰显了法院文化内涵,建筑质量好,经严格评审获得“钱江杯”。中院的固定刑场业已建成,全市另有3个法院的审判办公大楼正在建设当中。一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和市级“五化法庭”的争创活动,推进法庭设置改革,配齐配强法庭力量,促进了人民法庭的规模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法院正确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积极贯彻人大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和决定,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邀请代表上门视察和旁听案件审理。进一步健全了人大交办事项工作制度,对于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实行专人专办和领导督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市共办结代表的提案、意见和建议26 件,人大常委会交办或督办的案件、信函169件,邀请代表旁听案件86件次。一年来,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使我们深受鼓舞。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期望值的增强与执法水平的提高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审判人员工作作风欠实,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生硬现象仍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院形象。二是机构改革后,全市法院人员精简10%,而收案数上升了6%,原有的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有的案件的处理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未能杜绝。四是执行工作仍较为被动,少数案件存在执行措施不力,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行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五是物质装备建设虽然大有改善,但法院经费紧缺,两庭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影响了法院工作。 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本位”: 一、审判工作以民为本,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市法院要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将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运用审判舞台和法律武器,察民情、问民苦、便民诉、解民忧。一是加大打击力度,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继续严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徇私枉法等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大调节职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认真审理好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促进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保护,保障民营经济参与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慎重审理涉及“三农”的案件,制裁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抓好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参与综治,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发扬“枫桥经验”,强化调解工作,保护老弱妇幼、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救助。 二、执行工作权利为本,切实维护合法权利。一是加大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加强查封、搜查、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运用,惩处暴力抗法、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犯罪。全面清理超执限案件,加大恢复执行的力度,最大程度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二是规范执行工作。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对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案外人异议审查等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听证制度。三是完善执行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新体制的作用,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执行分权改革,增强执行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法院改革公正为本,力求改革有新进展。一是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研究和完善审前准备程序和庭审方式,继续探索庭前调解和庭审阶段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制度,建立庭审评断和判后释法相结合的公开审判制度。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管理。二是完善法院管理制度。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对案件监督设置自查、督查、评查三道防线。稳妥有序地开展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做好人民法庭的撤并工作,抓好“模范五好法庭”和“五化法庭”的创建工作,使全市人民法庭在规范化、规模化、制度化建设上再上新台阶。 四、队伍建设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全市法院要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新高潮,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让每一个干警都要按照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怀亲民之心,守爱民之责,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培训。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和专项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群体,创建学习型法院。 五、强化监督以廉为本,塑造法院良好形象。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两书一谈诫勉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过程、重点案件的监督力度,侧重对人的监督和对办案过程的监督,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加大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保公正。中院将建立基层法院对中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申请复议制度,以加强对中院二审案件的监督。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认真落实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责任的追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法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法制建设的潮流滚滚向前,依法治国的理念鼓舞人心,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下,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把各项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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