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落实“三项承诺”--义乌法院努力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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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义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纳入诉讼程序调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义乌法院的审判任务日益繁重。自1997年以来,该院年均办案12436件,而人员编制在2002年机构改革时从原有的115人精简为104人,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效率提速、质量提高、素质提升”为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省高院提出“三项承诺”以后,该院以落实“三项承诺”为工作主线和抓手,立足规范司法行为,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制定《贯彻落实“三项承诺”实施细则》,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分工督查,努力通过落实“三项承诺”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审判效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规范审判效率机制,节约诉讼成本 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在效率观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片面重实体轻程序向两者并重转变,把关注焦点从裁判结果转向审判全过程,提高程序规范在质量评价体系中的比重,以规范司法程序保障实现公平正义。二是从片面追求结案率向结案率与审限管理并重转变,倡导“不超审限是底线,办案周期最短化是目标”的理念,出台实施《加强审限管理规定》,建立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监察和庭、院长各负其责的多层面的立体型职能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审限网上跟踪、督办、催办、预警、通报制度,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的系统化、网络化和自动化,并实行超审限评优一票否决制。程序转换由立案庭实行“一口子”审核报批,防止人为拖延变相超审限。今年来,全院案件“简转普”比例和延长审限比例分别为7%和1.4%,全院多年实现无超期羁押、无超审限。三是清理积案工作从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确立主动时效观念。建立中止案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积案从年初抓起,抓早抓主动,从而赢得工作主动权。 积极探索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简便审”,完善出台相应《操作规程》,明确适用条件与范围,规范适用操作,“简便审”机制日趋规范成熟。积极探索刑事疑难复杂案件庭前会议制度,通过庭前会议证据展示,庭前确定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庭审中集中精力解决有争议的焦点及其他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普通程序简便审、疑难复杂案件化解审、刑事简易案件快速审“三驾马车”并驱的效率机制,加快了审判节奏。今年来,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面占54%,平均审理周期仅为8天,普通程序简便审适用面占78%,平均审理周期13天。制定实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实施细则》,设立简易审判专门机构,实行繁简分流;试行当事人答辩期自决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等制度,实施《民事案件首次开庭日暂行规定》,对案件送达、开庭、合议、判决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的时间要求。同时积极探索实施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机制,加快了办案速度。今年以来,民商案件简易程序适用面占83%,平均审理周期为40天,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81天。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减轻困难群众经济负担。去年以来,共为255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68万元,为聋哑、未成年及其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指定辩护279件363人次。落实年度金额100万元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将视角伸向生活严重困难的六类弱势群体,使司法人文关怀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二是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完善立案工作“一站式”服务,实行人民法庭“双轨制”立案,方便当事人就近起诉,全院当日立案率达98%。在非驻庭镇建立四个巡回审判站,并通过建立假日法庭、预约开庭等形式开展便民审判服务。三是关注弱势群体,坚持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和市域内外及中外当事人权益,今年1-8月,共审结涉及外地当事人民商案件1458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案件43件,无一被投诉“排外审判”。针对弱势群体诉讼多重困难,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理和执行三优先,今年共有130件案件进入“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规范审判质量机制,彰显司法公正 立足规范,增强制度保障力。细化操作和管理规程,基本形成了涵盖三大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流程管理规范,促进提高了司法活动规范化程度。以“2006制度落实年”为载体,狠抓制度落实,增强制度促规范的保障力。继续加强规范机制探索,已就改善法律文书送达、财产保全统一登记备案等六个机制性建设课题形成了实务性调研成果,即将转化为制度性机制付诸实践。 放权制衡,把握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审判规律,积极探索正确处理放权与制衡关系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合议庭职责到位。细化合议庭议事规则,突出强化合议庭成员职责,力纠“合而不议”;出台实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制度,力纠“陪而不审”。二是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制定《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对案件呈批和院、庭长的审核权限及其责任作出相应规定,将大量裁判文书签发权限落实到审判人员,又重视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核把关,加强审判权的合理监督。三是实行裁判文书“三读三校”制度。裁判文书拟稿层面和印制层面实行相关责任人员“三读三校”审核把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四是实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差错案件甄别制度》,合理界定审判人员主观故意与认识不一造成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责任界限。五是合理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出台《刑事审判量刑规则》、《非监禁刑适用实施细则》,编撰《民商审判案例选》,细化量刑标准,实现量刑平衡,统一类案适用法律。 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推行示明裁判适用法律条文制度,所有裁判文书附注裁决所依据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建立案件进展情况查询说明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通过电子触摸屏等途经推行裁判文书公示和延长审限、中止审理事由明示。重视人大、政协监督促规范作用,去年以来共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1112人次,邀请听审或现场视察监督执行活动82人次。发挥人民陪员促进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的作用,追求人民陪审员履职陪审与监督的双重效果,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已有1132人次参审案件932件。“阳光审务”形成了法院与当事人乃至社会间增强司法公信力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判决上诉率为15%,经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为0.8%,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三、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 以规范促执行,以力度强执行,努力实现权益保护。今年1-8月,全院执结1589件,执行标的额830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6%和22.6%。 倡导加强诉讼保全,夯实执行基础。去年来,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438件,保全财产金额7032万元。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特别加强对群体性、矛盾易激化以及法律适用疑难案件的调解。今年所办民商案件调(撤)率达到52%,其中近30%案件得以当庭履行,兑现金额4126万元。 依法规范和探索拓展执行措施途径。通过落实“五查”(查房地产、查存款、查投资、查债权、查预期收入),加大依职权调查可执行财产力度。探索实施价值较大唯一房产置换执行效果良好。增强执行法律威慑力,建立报备限制出境、公告督促执行、参与社会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执行工作与社会诚信体系的链接,将法院职权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职能配合联动,扩大了执行效果。 注重加强规范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加强执行流程管理,实行质量评查报结制。彻底实行立执分离、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及委托评估拍卖与实施权分离,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规范执行运行机制。执行回告、异议处理、执行和解、参与分配等工作日趋规范。今年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办结执行异议审查25件;组织参与分配35次,涉案192件,分配金额860万元,无出现明显分配异议。 四、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提升队伍素质 依托载体,提升队伍内在素质。改变空泛式说教,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作为凝聚队伍整体奋斗目标的载体,通过主题活动激励队伍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内在素质。今年该院以“保持先进性,司法为人民”为主题,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公正、高效、严谨、文明”为核心的义乌法院精神,设置法官个人“履职警句”,引导法官队伍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举行“劳模为民理念”专题报告,以“法官走农村、进农户、送温暖”为载体,组织法官感受“三农”,体验民情,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和服务观念。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载体,把握时代要求,紧扣职业特点,增强了教育实效性。 注重引导,规范法官业内外行为。结合法官职业特点,对照司法礼仪规范要求,重点引导法官规范业内外行为,着力解决司法礼仪中不规范和不文明现象。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引导法官“知荣辱、强规范、守纪律、保中立”,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举办法官司法礼仪、法律语言逻辑等专家讲座、演讲和观看电教等,引导法官增强规范司法礼仪意识和维护良好司法形象的自觉性;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司法礼仪内查外访,引导法官养成规范司法礼仪的良好习惯;通过出台实施本院节假日“五条禁令”,引导法官业外活动,延伸职业纪律约束时空。同时,建立公开接受社会“违禁”举报制度,把倡导自律与强化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努力筑牢防腐防线,维护法官职业形象。全院已连续七年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绩效评价,注重职业意识融入实践。一是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研究构建包含综合指标、质量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24个子项的《审判效能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审判业绩,初步形成了优化审判效能的基本导向。二是探索建立执法档案。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通过对执法部门14项、个人16项百分制考核档案的建立,构建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评价体系,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着力增强中层干部责任意识。以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中层干部“一岗双职”报告等形式,形成以中层干部为纽带、落实层级负责管理的有效机制。四是以虚促实,推进工作实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将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将工作实效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从而较好地实现了教育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今年1-8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150件,办结7660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4.2%和3.3%,解决诉讼标的额3.21亿元,同比上升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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