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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法院“四度”着力改善司法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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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磐安法院以着力提升“四度”为抓手,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办案加速度。在保证办案质量基础上,突出办案效率,强化期限管理和节点监控,对临近审限等重要节点进行预警,对长期未结、临超期案件进行督办。11月该院同期结案率105.6%,排名全省第三。二是为民有温度。前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每月到乡镇开展法律培训、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参加乡镇综治中心例会等,截止目前,共集中开展法律培训6次,化解基层乡镇、群众矛盾纠纷25件,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提高当庭宣判率,提倡当庭制作发放裁判文书,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11月该院当庭宣判率74.4%,同比上升13.93个百分点。推行农村夜间送达,三个派出法庭超40%案件在夜间完成送达。金华市政法委在11月组织开展的全市政法系统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查测评中,该院满意度居全市法院第一。三是监督增厚度。制定窗口作风、审执规范、纪律检查三张清单,并对清单落实情况实行“每日巡查+院领导每周抽查”,今年共开展抽查27次,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21项。聘请特约监督员8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审执工作20余次,全方位监督法院工作。四是纠错讲硬度。坚持刀刃向内,全年开展廉政谈话110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通报批评违规行为4起,整改群众投诉干警作风问题6项,劝退1名作风不良的正式干警,辞退1名作风不良的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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